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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公示
发布时间:2021年12月01日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自评表



项目

验收结论

备注

1.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,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。未承担宿舍管理、校园文明纠察、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
2.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+工作部门模式,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
3. 机构和人员规模

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,学生人数较多、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
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
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
4. 除主席、副主席(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)、部长、副部长、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
5.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。

R达标

£未达标

共青团员

6.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/最近1学年/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,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%以内,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;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
7.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(系)团组织推荐,经学院(系)党组织同意,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,报校党委确定;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(系)团组织推荐,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。

R达标

£未达标


8.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(非其委员会、常务委员会、常任代表会议等)选举产生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
9. 2019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召开日期为:

2021年11月30日

10. 校级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、学院(系)组织选举产生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
11.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,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,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,了解团中央、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
12.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,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、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;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
13.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、测评加分、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,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,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。

R达标

£未达标


14.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;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,研究决定重大事项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
15.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;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。

R达标

未达标


16. 学生对学生会组织整体工作的满意度(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7题选项为满意基本满意比例之和。60%及以上为达标,以下为不达标)

R达标

未达标


17. 学生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满意度(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14题选项为满意基本满意比例之和。达标标准同16项)

R达标

未达标


自评公开链接


典型经验

(选填)


服务同学品牌项目和主要内容(选填)


问题不足

(选填)


1学生会成员评议制度不完善;

2院系佐证材料报送不足


改进建议

(选填)

1工作汇报改周报

学生会组织意见

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:

认可不认可 盖章:

高校团委

意见

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:

认可  □不认可 盖章:

评估结论

通过未通过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:






   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,可发送邮件至黑龙江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ljtswxxb@163.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@126.com反映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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